中华结直肠疾病电子杂志

期刊简介

《中华结直肠疾病电子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由中华医学会主办,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出版,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承办。主编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结直肠外科主任王锡山教授。顾问由国内外多位学术权威:赫捷院士、杨宝峰院士、黎介寿院士、樊代明院士、于金明院士担任,名誉总编辑由郑树教授担任,副总编辑由国内外著名学者:张苏展教授、 秦新裕教授、王杉教授、蔡三军教授、顾晋教授、傅传刚教授、张澍田教授、任东林教授、秦环龙教授、尹梅教授及美国的Robert D. Madoff教授担任。2016年被收录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华结直肠疾病电子杂志》是以DVD-ROM(光盘)为载体形式的结直肠疾病专业方面的多媒体电子学术期刊,与纸质媒体相互补,以电子期刊特有的视频表现形式,图文声像并茂。本杂志主要栏目有:大家、述评、专家论坛、青年专家论坛、论著、综述、经验交流、病例报道、病例讨论、教训与反思、名家手术(视频)、护理天地、医学与人文、名院名科。内容涵盖结直肠的肿瘤、炎症性疾病、痔、便秘、肠内外营养等相关领域的基础与临床、诊断与治疗全方面内容。

投稿期刊录用后是否必须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

时间:2024-06-21 10:43:14

《著作权转让协议》——听起来就让人感到有些担忧,对吧?


大家好,我是云平文化的老孙。对于那些已经有过发表文章经验的老师们来说,他们都知道现在很多期刊在录用稿件后都会要求签署一份协议。有的协议甚至需要我们提供详尽的身份信息,这确实让人感到一丝不安。那么今天,老孙就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来为大家解答这个疑虑。


投稿期刊录用后是否必须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


01 解析著作权转让协议


近期,大家在签署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时都心存疑虑。整个签署过程相当繁琐——不仅需要打印协议、扫描签署,还要按手印、输入详细的身份信息。这一系列操作确实让人感到些许紧张。


那么,我们首先来探究一下,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此处附图)


以上展示的就是一些期刊要求签署的协议样本。通常来说,对于那些要求签署协议的期刊,作者们都必须按照要求签署。如果不签,那么我们的文章就无法在该期刊上发表。


02 深入了解签协议的原因


近年来,著作权被侵犯的事件屡见不鲜,特别是在论文发表领域。对于我们评职称的目的来说,这或许还不是太大的问题。但对于学生和教授们而言,他们发表的学术研究成果具有深远的学术意义。再加上现在发表论文普遍要求被三大网收录,并且后续都会上网公开,这意味着我们的文章可能会被更多的人看到、引用和参考。


因此,杂志社要求我们签署协议,实际上是对我们作品和文章的一种保护。这无论是对杂志社还是对我们自己,都是一种非常好的证明和保护方式。


作者身份的认证也是签署协议的重要环节。比如,有些期刊要求学生必须带导师才能发表,有些学报则需要根据职称、学历和单位来判断是否可以发表。收集这些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意外发生。


杂志社都有自己的规定,既然作者选择在这里发表文章,那么杂志社就需要确保保密协议得到妥善执行。因此,签署协议能让我们更加安心。


03 协议签署的必要性探讨


一提到签署协议,我们可能会担心自己的身份信息被泄露。特别是通过中介发表时,不仅杂志社能看到我们的信息,连中介也能看到。这种情况确实会让人产生疑虑。但反过来想,现在的时代是大数据时代,很多东西都已经变得透明化。


再者说,期刊中介既然从事这份工作,就会有自己的职业操守,对我们的信息进行保密。


此外,签署了协议之后,我们的著作权就得到了很好的保护。这份协议杂志社也会一直妥善保存留档。


所以,如果协议不签的话,我们的文章是无法顺利发表的哦~